残疾人就业服务登记需要哪些材料?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残疾人就业条例》是为促进残疾人就业,保障残疾人的劳动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其他有关法律制定。经2007年2月14日国务院第169次常务会议通过,由国务院于2007年2月25日发布,自2007年5月1日起实施。
身体残疾并不意味着只能整日在家中待业,同样也可以为家庭及社会贡献一份力量。楚汉网为满足广大市民的办事需求,将办理残疾人就业的申请材料及详细流程整合,供您参考。 一、服务对象 个人 二、受理条件 有就业意愿的适龄持证残疾人 三、申请材料 1.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3. 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 培训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五、办理地点 武汉市武昌区付家坡一路27号 六、咨询电话 027-87271012 七、监督投诉 1.窗口投诉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付家坡一路27号,湖北省残疾人就业中心; 2.投诉电话:027-87277642; 3.信函投诉受理部门:湖北省残疾人就业中心(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付家坡一路27号,邮编:430064)。 八、办理流程
以上为楚汉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如何办理残疾人就业服务的全部流程。现在湖北政务政府推出了该项政策的网上便民服务,只要具备上述办理条件,即可到湖北省残疾人就业中心进行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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