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公安政府服务平台发布了最新消息。大学生落户办理流程,有新变化!有新变化!有新变化!!!武汉大学生落户入口增加啦! 除了此前湖北政务网这个入口外,湖北公安政府服务平台也可以办理线上落户啦!下面小编先带大家熟(yu)悉(xi)一下,武汉大学生落户吧 ●大学生落户指南● 审核条件 1、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经教育部认证)毕业生(含留学回国人员)、年龄不满45周岁(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不受年龄限制)的毕业生; 2、毕业生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随迁。 办理材料 1、本人填写《申报户口登记表》(可在武汉公安网上警局下载或到分局户籍窗口领取,手写签名)(留存原件); 2、本人原籍《居民户口簿》或学生集体户常住人口登记表,居民身份证(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3、毕业证和学历证明(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认证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或学位认证书”)(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4、在自有房屋落户的,提供自有房屋所有权证(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在单位集体户或在单位工作所在地的社区公共户落户的,需提供单位证明(留存原件);在租或借住房屋所在地社区公共户落户的,需提供租赁房屋协议(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或房主书面借住证明(留存原件),由窗口民警网上核定地址; 5、在本人配偶、父母、子女房屋落户的,需提供关系凭证(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和房屋所有人书面同意书(留存原件); 6、有符合投靠条件的随迁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本人及16周岁以上随迁人员,需提供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或现场采集照片(人口系统中有二代证照片的可不提供)。 办理流程 线下申请: 1、申请人持需提供的材料,向落户地的区政务中心公安户籍窗口或户政办证中心申报; 2、户籍窗口民警审查,材料准确齐全现场开具《准予迁入证明》或《批准入户通知单》(含非本市户籍应届毕业生手持《户口迁移证》的),对提交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出具《户口材料补正告知书》;对不符合条件的、重复户口或重身份证号未处理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发现弄虚作假的不予受理并依法处罚。 线上申请: 可在湖北政务网,提交材料进行申请 武汉大学生落户流程 •湖北公安政府服务平台大学生落户流程: 第一步,进入官方网站,注册登录账号;
第二步,在首页下方,点击“办事”
第三步,点击“大学毕业生落户”,查看办理条件以及申请材料后,点击右上角的“申报”,即可开始申报;
第四步,选择办理的区域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资料,选择办理方式(窗口办理 或 邮递服务)即可确认提交;
第五步,最后确认事项后,等待短信确认即可;
通过审核——短信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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