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正常天气条件下,供热系统正常运行时,户内门窗关闭3小时以上,热用户卧室、起居室内的供暖温度不应低于18℃。具体检测位置是卧室、起居室的中心点距地面1.4米的空气温度。不包括厨房、卫生间、储物间、阳台,以及入户花园等未安装采暖设施的区域。 注:正常天气条件指各地建筑物供暖系统设计时限定的室外日平均气温。具体依据《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2012》中附录A“室外空气计算温度”的规定执行。室外日平均气温以专业气象部门发布的数据为准。武汉市“冬季空气调节室外空气计算温度”为-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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